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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誼優先

舊約聖經的雅歌中有節經文,是女主角指著男主角對那一群耶路撒冷的眾女子說:「這是我的良人,這是我的朋友」(歌5:16)。「良人」的稱呼貫穿整卷雅歌,但只有在這一節經文中,與「朋友」並陳。

姑且不討論此刻的男女主角,到底愛情發展到甚麼地步,又或者友誼發展到甚麼程度,但這兩個概念並存,對於擇偶是個很好的提醒:彼此相愛的兩個人,也同時要是彼此的好朋友。

什麼是好朋友?ChatGPT可以用20秒,列出好朋友是能夠彼此信任、支持、尊重、包容,有共同的興趣或價值觀,珍惜這段關係,因此願意提出由衷地勸告,激勵彼此成長的兩個人。

很明顯,兩個人要成為彼此的好朋友,是需要經過時間過濾的。並且即使多年不見後重逢,也馬上能從分開的那一刻起,重新連結、侃侃而談。

至於情人,就包含強烈的彼此吸引或愛慕,渴望彼此的陪伴,享受親密的接觸,比起友誼有更多的排他性,也帶著更多的承諾,捨不得也不願意和對方的分開。

愛情的出現,卻經常是某次莫名其妙的經驗,導致賀爾蒙的不平衡。很可能是你偶遇那位符合你擇偶條件的他/她,很可能是在他/她在你最低潮的時候對方無心的一句關心,又或者是昏暗的燈光下發現對方好吸引你,當然包括性的吸引力... 就是這樣。

正因為兩種關係有著截然不同的特性,如果要與一個人同時是朋友又是愛人,應該讓友誼走在前頭。畢竟你沒有把握,讓你愛到沖昏頭的那一位,能不能成為你的好朋友,這是基本的邏輯。當然,你不可能也不需要和每個好朋友都終成眷屬,這也是基本的邏輯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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